

贵州省安全生产协会
会费标准与管理办法
一、本办法所指会费是本协会在国家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,依据本协会章程规定,收取的单位会员缴纳的款额。
本协会收取会费不以盈利为目的。
二、协会会员会费标准
(一)协会会员每年缴纳会费 2000 元;
(二)协会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 3000 元;
(三)协会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 5000 元;
(四)协会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 10000 元;
三、协会会员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免缴会费。
四、协会会费全部用于围绕本协会宗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,为会员提供有关服务,以及维持协会秘书处(办公室)日常办公运行开支等。
五、本协会的会费管理机构为本协会秘书处(协会办公室),由秘书处专人负责。协会会员的会费应于每年 4 月底前交至协会秘书处。新加入的协会会员,首次交纳会费时间为被正式批准成为协会会员后的 30 日内。
六、协会会费收取采用注册制。缴纳会费的会员,由秘书处开具贵州省财政部监制贵州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(电子)。
七、协会会员有自觉履行缴纳协会会费的义务。缴纳协会会费有困难的会员,可以向协会理事会提交免交会费的申请,说明理由,协会理事会应予批准。
八、协会秘书处应于每年底,向协会理事会报告会费收支情况,接受协会理事会监督,并用适当方式向协会全体会员公布。
本办法自第五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起生效,其解释由本会秘书处负责。
贵州省安全生产协会
2024 年 8 月 9 日
贵公网安备 5201030200203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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